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杭州湖州开出“阳康”门诊******
本报讯 (记者 张梦月 周逸 徐坊 通讯员 章舒莎 张弛 戈杰) “咳咳咳。”新冠病毒感染恢复后,你是不是有咳嗽、浑身酸痛、乏力等症状?去医院急诊,人满为患;去呼吸内科门诊挂号,又一号难求。
“阳康”后的不适该怎么办?日前,杭州、湖州的不少医院开出了专门面向“阳康”的门诊,针对患者在康复中出现的各种不适症状提供专业指导和诊疗。这些新开设的门诊运转情况怎么样?记者来到现场探访。
“咳痰有没有好一点?”“胸闷气急有吗?”“走走楼梯会气喘吗?”上午10时,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2楼,4间呼吸综合门诊诊室人头攒动。虽然才开诊两小时,看诊叫号已到了60余号,等候人群中不时传来咳嗽声。
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何正飞介绍,最近院内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数量增幅明显,“我们观察下来,很多病人是感染后出现了咳嗽、咳痰、心慌、气促、乏力,是‘阳康’后特有的一些症状,为了让患者就诊更加便捷,有序调节好医疗资源,医院开设呼吸综合门诊。”
门诊1月3日开诊后,在限号情况下,一天接待200余个病人,来就诊的病患大多是“阳康”。记者在现场遇到了前来就诊的市民傅先生。去年12月下旬感染新冠病毒后,他一直被咳嗽困扰。“上次来呼吸内科排队等了3个多小时,这次听说开了新门诊,赶紧来复诊。”傅先生说,呼吸综合门诊很适合他这样的“阳康”患者,现场挂号只等了半个小时不到,医生问诊也比较详细。
“阳康”之后,咳嗽或许是大家反映最多的问题。记者从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获悉,不久前,医院整合院内资源,由呼吸科、胸外科、职业病科共同组成大呼吸专病门诊就诊区,同时开出了“咳嗽专病门诊”,一周7天全开放。
“咳嗽专病门诊每天限号100人,基本上都会看满。”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胸外科主任叶波说,来就诊的基本都是“阳康”,存在痰黏、夜晚咳急、痰中带血丝、咳嗽长时间不好转等症状。目前,咳嗽专病门诊有8位医生轮值。
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两家医院外,在杭多家医院针对营养、中医调理、呼吸等市民较为集中的就医需求开设了“阳康”门诊。
而在湖州,湖州市中心医院也于近日推出“阳康”门诊,以中医诊疗为主,康复、心理咨询、营养等科室医生共同坐诊,主要服务感染新冠病毒后处于恢复期的患者。
“我先到了1楼的呼吸综合门诊,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了。正好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阳康’门诊开诊了,就来挂了个号。”26岁的小徐虽然已经“阳康”快10天了,但还是感觉乏力,还时不时咳嗽。接诊的医生仔细询问了病情、把了脉,最后为小徐对症开了几方中药。“本来不知道去挂哪个科,没想到有了这个‘阳康’门诊,治疗很对症,就诊也方便,挺好挺好。”小徐说。
“一早就已经接诊了20多位‘阳康’患者,超过八成患者表示,‘阳过’后经常会咳嗽,还会出现胸闷、乏力、心烦、失眠等症状。”当天坐诊“阳康”门诊的湖州市中心医院中医科医生韩晋涛告诉记者,中医诊疗在病后防复、防变的功效比较明显。
“‘阳康’门诊分流了呼吸综合门诊的轻症患者,减轻呼吸综合门诊的压力。”湖州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我们通过互联网+医保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启,在医院内部构建了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综合门诊—‘阳康’门诊—互联网门诊四级分层联动的诊疗模式,让患者得到更为精准的诊疗服务。”
另外,记者从湖州市中医院了解到,为帮助市民尽快康复,该院治未病中心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特色优势,推出治未病新冠康复门诊。针对“阳康”后咳嗽、乏力、盗汗、失眠、味觉嗅觉消失等症状,通过辨证施药,帮助市民恢复健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